考试
留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提前书面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请假并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可参加补考。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
成绩评定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及格以上的成绩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查课的成绩一般按合格、不合格或通过、不通过来评定,达到合格或通过要求可获学分。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平时测验以及期中考试都与总成绩有关,期末考试只是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
考试纪律
凡在考试、作业考查、论文中有作弊或抄袭等欺骗性行为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留学生课程考试时作弊,该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补考资格,该门课程需重修,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凡考试作弊累计两次者,给予勒令退学的处分;请人代考或代别人考试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退学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