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教学楼公共通道杂物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06日 08:13 文章编辑:sisadmin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教学楼消防安全通道管理和维护,进一步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教学楼消防安全通道等公共场所专项治理,现就南区4号等教学楼消防安全通道杂物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楼公共通道存放杂物现状

1.各学院:有些学院将一些闲置的桌椅、待报废资产、过期展柜等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长期无人管理,既占用安全通道,又造成卫生死角。

2.学生:学校各教学楼或多或少的都存在着学生在消防安全通道摆放桌椅学习的情况,长期占用安全通道,个人物品乱堆乱放,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以南区4号教学楼为例:南区4号教学楼共六层,整体结构成“口字型”,六个消防楼梯、每层的东西走廊及北楼中间大厅都是学生长期占据学习的重点区域,桌子椅子随意摆放,占用逃生通道的一半甚至更多,堵塞消火栓箱,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取用,学习物品、个人生活物品杂乱堆放,师生的卫生、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二、消防工作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2.学院或个人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教学楼公共通道清理工作要求

1.自通知之日起,一是要求各学院及时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将存放在南区4号等教学楼公共区域内的物品及时清理;二是要求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并在重点区域张贴通知,做好学生的解释和思想工作。劝导督促其尽快完成自行清理工作,要求在7月14日前完成。

2.7月15日开始,学校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将联合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清理不彻底或未清理的物品,视为学院或学生个人自动放弃,学校将安排物业公司统一清理。

四、清理后的管理要求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管理的自习教室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为学生自习提供便利条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队伍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公共区域摆放桌椅情况。

2.注重楼宇文化建设。学院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建设成展示学院风采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的窗口。

学生处 后勤处 保卫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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