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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及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年10月08日 10:52 文章编辑:sisadmin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论证质量及立项率,推动各学院申报工作早动员、早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及论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院动员。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人力资源状况及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或出版的前期成果等情况,动员所有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近年来引进的青年博士。要做到不断督促申请人酝酿、修改、完善基金项目申请书。

2.个人准备。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和前期研究基础,认真分析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立项名单,确定自己的选题方向。根据选题内容匹配适合的课题组成员,并通过课题组成员的交流研讨,从选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项目名称的提炼、课题的可行性和论证的科学性等诸多方面,不断细化项目研究内容。做到勤于向有高层次项目申报成功经验的校内外专家请教,乐于接受学院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将项目申请书的撰写落实、抓细。

3.学院论证。学院按照项目论证工作计划开展论证,时间安排在10-12月,学术讲座、专家咨询、学术沙龙、学院会议等形式均可。前期论证以校内专家为主,后期论证以校外专家指导为主。条件允许的可多次邀请校外专家指导。

4.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论证工作要与高水平专家的学术交流相结合,深刻把握学科研究最新动向和学术前沿,确保选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性。

二、工作要求

1.2020年10月15日前,学院须完成《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证工作计划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报社科处。论证工作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应及时将调整后的计划表电子版报社科处。

2. 2020年10月20日前,项目申请人应向学院报送初步拟定的项目名称等信息,学院登记汇总后,将《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社科处。此后,如有教师继续提交项目申请,学院需将最新的汇总表电子版向社科处报备。

3.2020年11月15日前,项目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基金项目申请书第一稿,并召集课题组成员讨论。11月25日前,学院应至少组织一次论证。申请人在课题组意见和学院建议下,进一步完善申报书,于12月10日之前向学院提交第二稿。12月15日前,学院应至少组织第二次论证,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答辩形式对部分或全部申报项目进行质询。社科处视情参与部分学院的项目论证。

4.2020年12月30日前,学院应至少邀请3-4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评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对项目论证予以指导。

5.项目申请人每次向学院提交材料后,学院应根据申报项目所属学科领域,及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审阅。每次学院评审或专家指导结束后,项目申请人都要根据评审意见或专家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要尽早淘汰那些选题不好、论证不到位或前期成果少的申报书,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同时更要抓好申报质量建设。

6.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社科申报工作,早启动、早动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对申报进展全程监督、指导,督促申请人及时修改申请书;科研秘书要在社科处和学院的指导下,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报送工作。

7.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公布后,项目申请人要根据最新的申报要求对申请书进行调整直至定稿。

三、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和科研实际,认真制订申报动员及论证工作计划。要根据学科专业聘请校内外专家,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申报辅导和项目论证,切实提高项目论证质量;要加强与相关专家的沟通交流,保持密切联系,争取专家的真心支持与帮助;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力争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0月6日


http://www.skc.ldu.edu.cn/info/1014/28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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