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优秀在校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年12月04日 16:32 文章编辑:sisadmin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优秀在校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递交材料等参见附件1;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 申报学生需按要求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按成绩占70%、其他占30%的比例综合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汇总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申请表》正反面打印。请各班级于12月9日中午11:00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08。
    注:逾期不报的班级视为弃权,其申报名额学校将另行处理。
    3. 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奖学金发放方式
  此次奖学金发放采取现金奖励和学费减免奖励两种方式。如获奖学生下学期继续在校学习,可选择学费减免奖励方式,即学生可在下学期注册缴费时凭获奖证书获得按获奖金额加1000元人民币减免学费的奖励。

    四、有关说明 
    1. 为做好本次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优秀在校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生,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坚持条件,宁缺毋滥。各班级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评奖资格。         
  2.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汉办奖学金、山东省政府新生奖学金、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及短期研修生、校际免费交换生原则上不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但确有突出表现,成绩优异者可特别推荐。 

                                        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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